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(论文)后期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院:
为保证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后期工作顺利完成,请各学院在近期完成以下工作:
1) 在系统中提交成绩,具体流程:过程监控—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汇总—成绩汇总—学院成绩确认。
2) 从系统中导出成绩,具体流程:统计与报表—常用报表—成绩汇总表。
3) 教学院审核导出的成绩汇总表、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。
1) 填写表格时注意事项:填写成绩时请务必规范专业班级名称,学生姓名中间不要空格,成绩分为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等五个等次。学号要填写准确,否则无法录入成绩或录入成绩错误;
2) 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材料。
1.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。
2. 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优秀;选题新颖、切合实际;有较高的学术水平、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。
3. 被推荐参与学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审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应资料齐全,格式规范。
4. 各教学院推选时,应向有实物成果(含产品、图纸、效果图、作品等)的毕业设计(论文)倾斜,特别是已经得到应用或具有应用前景的,应当优先考虑。
5. 各教学院应组织专家对拟推荐学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初审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,凡出现英文摘要为机器翻译、格式极不规范等情形的论文一律取消评优资格,教务处将扣减教学院下一年度的评优指标。
6. 推荐参评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入选优秀毕业论文摘要汇编者,其首轮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不能高于25%。
1. 各教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数量在系统中已配置,为系统中确认选题数量的8%。各教学院在系统“论文与导师推优管理”模块中完成校级优秀设计(论文)推荐和评审工作。从系统中导出“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申报表”(附件2)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。
2.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3. 评选结果公示并发文。
学院 |
确认选题数量 |
本科优秀设计(论文)指标 |
材料与冶金学院 |
57 |
5 |
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|
434 |
35 |
国际学院 |
115 |
9 |
化学与化工学院 |
144 |
12 |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|
255 |
20 |
机电工程学院 |
407 |
33 |
计算机学院 |
314 |
25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458 |
37 |
师范学院 |
199 |
16 |
数理学院 |
131 |
10 |
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|
180 |
14 |
外国语学院 |
122 |
10 |
医学院 |
141 |
11 |
艺术学院 |
565 |
45 |
总计 |
3522 |
282 |
各教学院应及时总结本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,进一步完善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逐步建立符合本专业特点的毕业设计(论文)规范。
1. 总结的内容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:
1) 本届毕业设计(论文)整体情况,包括毕业生情况,选题性质、来源、难度、与人才培养目标对应情况,学院组织、教师指导、学生实施、教师及专家评阅、答辩等过程情况。
2) 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上所采取的措施。
3) 实施毕业设计(论文)环节中所存在的问题。
4) 针对问题,拟改进措施。
2. 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工作总结。
3. 时间要求:6月10号前完成。
附件:
1. 附件1:《专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或毕业实习成绩一览表》
教 务 处
2020年4月30日